以“破”促“和”,化解债务8.6亿元,点亮民营企业破茧重生之路!
2026-03-30 15:26:0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张立娟 | 作者: | 点击量:8958         

通讯员 王天琦

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,长沙县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功能,切实破解民营企业发展困境,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司法动能。

在审理湖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某建设公司”)破产重整一案中,县法院因案制宜、靶向施策,通过精准识别该民营企业挽救价值,依法积极引导债务人、债权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,仅用时8个月促成该民营企业破产和解,成功化解债务8.6亿元。

困境交织企业陷入现金流断链风险

某建设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屋建筑、园林绿化、市政公用、城市及道路照明、花木种植销售等的综合性公司,凭借扎实过硬的工程质量积累起良好的市场口碑。但受建筑行业结构性调整影响,加之个别项目负责人违规行为致使公司经营亏损,某建设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材料款、工程款、劳务报酬等问题。

截至2025年初,某建设公司逐渐陷入到几十起买卖合同、劳务合同等诉讼纠纷中,涉案总金额近亿元,大量资产被依法查封、冻结。

“公司账户的2100多万资金被多家法院依法冻结,现金流几近枯竭,材料商、项目负责人、现场施工方的催款电话每天响个不停,债务危机压得我们喘不过气。”回忆起当时的情形,某建设公司的管理人员仍历历在目。

面对危机重重的经营状况,某建设公司及公司债权人向县法院申请预重整。2025年4月,县法院经审查后,依法启动预重整程序。

精准研判寻求困企重生破局之道

一边是焦急等待清偿的债权人,一边是资金链几近断裂的困境企业,如何有效化解债务危机成为关键,否则后续救治工作难以推进。

预重整期间,县法院迅速指导临时管理人对某建设公司资产负债、经营状况等进行深入细致核查梳理。经了解,某建设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,仍具有一定持续经营能力,且与上下游合作商具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,大部分债权人和解意愿较强。2025年5月,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某建设公司破产重整一案。

与此同时,为进一步盘活企业资产,县法院积极搭建沟通平台,组织破产管理人与债务人、各方债权人进行协商,引导通过破产和解方式帮助企业快速从债务泥潭脱身。

扫除障碍创新受偿方式实现双赢

破产和解之路并非一帆风顺。部分人员采取锁门、断电等强硬手段向某建设公司施压,致使和解一度陷入僵局。县法院在获悉情况后迅速介入并释法说理,同时对实施违法行为、妨碍破产和解程序推进的相关人员依法出具《预罚款、拘留通知书》,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及法律后果。相关人员收到通知书后,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,并承诺将积极配合破产和解工作。

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因某建设公司施工项目众多,债权人达200余人,债权总额达8.6亿元,且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,或是在建工程,或是未办理结算,或是诉讼未决.……,如何实现多方债务有序清偿成了推进破产和解工作的一道难关。

对此,县法院在全面梳理某建筑公司债务类型,结合建筑企业破产实务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“单个项目单独结算,实际施工人自负盈亏”的债权受偿原则,即各项目工程款专项用于对应项目债务清偿的结算方式。随后,县法院组织破产管理人就该结算思路多次与某建设公司股东、债权人沟通会商。

“我非常支持这一避免债务交叉清偿的处理思路,既保证了在建项目有序推进,又实现债权有效受偿。”某建设公司的债权人表示。

(某建设公司第1次债权人会议)

经过多轮磋商研讨,绝大多数债权人及实际施工人认同这一兼顾各方利益的受偿原则,并达成解决方案。2025年12月,县法院依法裁定认可该和解协议。

“谁能想到,公司在建项目还能复工复产,感谢长沙县法院让企业‘起死回生’!”某建设公司负责人言语中满是感慨。目前,该公司债务危机得以妥善处理,各项目债务均按和解协议稳步推进,公司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,走上正轨。

下一步,县法院将立足司法职能作用,用心用力回应辖区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,持续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,以司法之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
责编:张立娟

一审:张立娟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